消防设备保护保养检测(二级)资质请求条件:
(1)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2)与消防设备保护保养检测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备;
(3)注册消防工程师6人以上,其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3人;
(4)操作人员获得中级技术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其间高档技术等级以上至少占30%;
(5)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6)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三、消防设备保护保养检测(一级)资质请求条件:
(1)获得消防设备保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资质三年以上,且请求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载;
(2)注册资本400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3)与消防设备保护保养检测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备;
(4)注册消防工程师10人以上,其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6人;
(5)操作人员获得中级技术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其间高档等级以上至少占30%;
(6)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7)请求之日前三年内从事过至少二十项设有自动消防设备的单体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消防设备保护保养检测活动;
(8)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暂时一级资质有效期为二年,期限届满后,能够按照本规则请求相应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