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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注意事项!


一、消防检测前需完成的工作:  

1、依据辽宁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测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附消防局审批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1份;报警产品合格证书等提前一周上报协会,并与消防协会签订检测协议书交付检测定金。  

2、报警、喷淋、消火栓、排烟、强电等图纸准备到位(备查)。  

3、消防报警控制主机所控制的所有设备必须显示正常,按要求检测前稳定工作一周;感烟、感温、气体报警及手报、消防栓按钮等报警正常,编号准确,电话通话正常。  

4、消防泵、喷淋泵、排烟风机及送风机除消防自动控制能联动外,应在消防控制室有手动控制功能,能用220V电源启、停,电源信号显示;  

5、消防水池、高位水箱必须注满水,管路阀门开通;  

6、消火栓、喷淋系统注满水,压力保持正常;末端放水、信号阀显示、消防泵、配电柜、箱编号挂牌;  

7、消防箱内水带、水枪、接口必须齐全,顶层试验消火栓达到设计压力(准备好水带、水枪做试验用,其他水带、水枪可集中存放于库内备查);  

8、消防管道、喷淋管道标志显示明显(做色环);  

9、室外水泵接合器安装到位,标志明显,距地面不大于40公分;  

10、电梯、风机、防火卷帘必须通电,工作正常,联动全额抽检,电梯必须具备归底功能; 11、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安装正确无损到位,通电工作正常;  

12、因在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的同时还需做消防电气检测,因此所有强电配电室配电箱、柜、盒、开关等必须全部安装完毕,通电工作;  

13、气体灭火装置严格按图纸施工、运作正常。  


二、消防验收前需准备的工作:  

除以上内容完成取得“消防检测报告”和“电气消防检测报告”后,必须保证所检测的设备正常工作,另外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填写防火技术档案及验收申请报表,附消防检测报告、电器检测报告、山东省消防产品抽检合格报告,提前报消防局申请验收。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以及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3、“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质量抽检报告”消防局现场抽检(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涂料、消火栓箱、消防应急灯具、灭火器、报警线、喷淋头、卡箍件、装修、防火材料等);  

4、场区内消防通道开通;  

5、室外消火栓有水;  

6、各处的防火门有合格证,有闭门器;  

7、各处疏散指示安装就位,布置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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