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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消防工程的规范


1.耐火等级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规模和火灾危险性等因素合理确定,分为一、二、三、四级。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的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限需符合相应标准要求,例如,-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承重墙应为不性,耐火限不低于3.00h。

2.防火分区划分:防火分区的划分应严格按照规范执行,以有效控制火灾蔓延。多层民用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的防火分区大允许建筑面积-般为 2500m。对于有特殊功能需求的场所,如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且面积不宜过大。

3.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物的设置应符合要求。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基础上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

4.防火卷帘的耐火限不应低于所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限要求,且应具有信号反馈功能。

5.防火门应具有自闭功能,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反馈信号至消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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